【闖立會暴動】涉7.1闖立法會被控暴動 藝人王宗堯等14人排期2023年5月開審
發布時間: 2021/03/26 17:16
最後更新: 2021/03/26 17:16
藝人王宗堯、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及民間集會發言人劉頴匡等共14人,涉於2019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會議廳,被控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。7宗案件轉介區域法院,今(26日)移師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一併提訊,控方申請7宗案件合併處理,並將案件排期至2023年5月29日開審,預留44天審期,並於2023年4月28日預審;惟其中4名被告仍未有答辯意向,將於今年6月24日再訊。
7宗案件共涉14名被告包括黃家豪(20歲;學生)、羅樂生(19歲;廚師)、何俊諺(21歲;運輸工人)、畢慧芬(24歲;無業)、孫曉嵐(23歲;自由工作者)、潘浩超(31歲;無業)、沈鏡樂(23歲;地盤工人)、馬啟聰(30歲;記者)、王宗堯(41歲;藝人)、吳志勇(26歲)、劉頴匡(26歲)、范俊文(28歲)、鄒家成(24歲;學生)及林錦均(25歲;無業)。
控方申請將上述7宗案件合併,獲法官批准。各被告現被控1項暴動罪,除鄒家成及林錦均以外,其餘各人另被控1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。
控辯雙方今同意將案件排期至2023年5月29日至同年7月28日開審,及於同年4月28日作審前覆核。惟劉頴匡、范俊文、鄒家成及林錦均等共4人仍待法援批核及索取法律意見,將於今年6月24日再訊,屆時4人將透露答辯意向。
被告畢慧芬、潘浩超正在服刑當中,今沒有保釋申請;劉頴匡及鄒家成早前因涉民主派初選,違反國安法被控及還押,劉今放棄保釋,而鄒則保留本案保釋;其餘被告續准保釋。
控罪指,各被告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;及未有遵守秩序或遵從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,而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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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